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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竞赛

创新办通知

时间:2005-05-10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教学办:
     请将2001级学生的创新学分记录册及创新学分统计表(格式参见教务处网页5月8日创新办通知)务必于2005年5月12日下午6:00前送于创新办进行审核,送至创新办审核前记录册上各项内容必须先经过院(系)审核、盖章.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其创新学分将按获取为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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