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办:
我校2002级本科生毕业在即,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创新工程的具体规定》的规定,学生创新学分已进入审核阶段。请各院(系)将学生的创新学分记录册进行初步审查后于4月21日(第八周周五)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汇总后的创新学分记录册、创新学分汇总表(表格模式见附件,文字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交至创新工程办公室。为了使审核后的数据汇总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请各院(系)严格依照附件当中的表格模式进行数据汇总。
创新工程办公室将严格依据证书复印件(除2005年6月后英语四、六级不需提交复印件外,其他证书均需复印件)、院(系)盖章及创新学分汇总表进行最终的创新学分审核工作,同时将学生创新学分报至教务科以作为学生毕业学位授予依据。
各院(系)在核查过程中可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创新工程的具体规定》[西建大(2005)244号文件],如遇到不清楚或不确定的情况,请各院(系)及时与创新工程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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