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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授位

西建大教〔2017〕7号: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16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为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及授位工作,确保学生毕业及授位审核信息真实准确,学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无误,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1.审核依据:2017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及授位审核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鉴定,按照2013级(五年制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授位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

2.工作阶段:毕业及授位审核工作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初审时暂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学分,第二阶段终审应在初审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补充确定。

3.毕业审核:主要审核学生获准的各类课程学分及不及格课程,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模块必修、选修课程学分,以及各类通识课程学分(≥10,非艺术类专业须获得艺术类课程学分,网络通识课程最多冲抵6个通识课程学分)。

4.授位审核:主要审核学生截至目前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受处分时间和类型,获准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8)。建筑学学士学位还应审核学生外语四级成绩(≥425分)。

5.辅修专业:开办辅修专业的院(系)要按照辅修专业培养计划及辅修文件规定,根据学生获准的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及平均学分绩点等,初步审定学生的辅修证书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6.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系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一级及二级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及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成绩积分累计情况。

7.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对于2016年已办理延期毕业的学生,本次不再进行网上审核,仅对照去年报送审核结果,核实原不及格课程的重修成绩及所缺各类学分等。

二、审核确认及公示

1.毕业生信息:核实确认2017届毕业生名单,重点核查学籍异动学生,含休学、试读、延长学制和延期毕业、转专业、赴国(境)外学习等。督促学生在331日(第5周周五)前核实确认个人学籍信息,并完成学信网毕业生图像校对。

2.毕业及授位条件:公布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及授位学分、授位类型等,若所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学分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及授位学分不一致,要公布说明变更缘由,同时做好相应解释。督促学生在331日(第5周周五)前核实确认个人学业成绩及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等。

3.受处分学生:核实毕业生中受处分学生的处分类型、时间及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相应的授位要求。督促受处分学生核实确认个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对其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最终授位的影响。

4.初审结果:各院(系)要认真审查每位学生的毕业与授位情况,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于不能按期毕业及授位的学生,应交由学生核查签字确认。对于专业目录调整引起专业名称或授位类型等变化的,也应告知并由学生签字确认,尤其是往届延期毕业学生。

5.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系应认真核实,一级及二级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获奖级别及名次,审定学生按比赛成绩积分拟定的毕业及授位结论,交由学生核查签字确认后公示。

6.成绩总表:核查并打印毕业生成绩总表初稿,交由学生核查签字确认。对于获得学分已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若有选修课程、通识课程不及格可不打印,并应注意由此引起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变化对学生授位的影响。

7.公示说明:初审结果、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级二级高水平运动员获奖及比赛成绩积分等应在教务处网站“院(系)专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三、毕业及授位审核及材料报送

1.审定程序:毕业及授位的审核结论按毕业或结业、授位或不授位填报,审核结果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初审结果:对于不能按期毕业及授位的学生情况,及各专业学生的授位类型等,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重点审议,会议参加人及记录应留存备案。初审会议应同时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对初审结果的补充调整依据,以及终审结果的确定。

3.材料报送及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审定截至目前已确定的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填报初审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附件1),应于46日(第6周周四)前完成报送。

第二阶段: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审定最终应予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填报终审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应于619日(第17周周一)前完成报送。

教务处将按照省级等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相关信息报送及上传工作

4.辅修专业:

第一阶段:开办辅修专业的院(系)打印相关学生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单,填报《2017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辅修证书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初审表》(附件2),按第一阶段时间节点报送。

第二阶段:教务处在第二阶段根据学生主修专业的毕业及授位等,审核学生的辅修证书及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高水平运动

第一阶段:体育系填报《2017届本科毕业生中高水平运动员比赛成绩积分与毕业及授位审核表》(附件3),按第一阶段时间节点报送

第二阶段:体育系在第二阶段时间节点前完成补充材料报送。教务处根据二级高水平运动员所在院(系)按所学专业审核的毕业及授位情况,审核二级高水平运动员的毕业及授位,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6.受处分学生:在第一阶段初审时,对于达到毕业条件,但在校期间受过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授位情况应按“暂不授位”填报。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提交后,在第二阶段重点要核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为“优”,依据最终核实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审核其授位资格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7.延期毕业:对于不能按期毕业及授位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生核查签字确认,同时做好书面记录备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并根据学生实际做好后续指导,若符合规定可办理延期毕业。

四、结业及延期毕业办理

1.审批要求:对于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院(系)可根据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次等实际,决定是否同意其延期毕业一年,明确其后续学习方式采取在校修读或离校自修。对于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次较多的学生,可劝其结业。

2.申请说明:院(系)应及时督促相关学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结业或延期毕业,并填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结业/延期毕业申请表》,明确须重修的原不及格课程、学分、修读方式及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要求。

3.时间节点:对于在第一阶段初审已确定应予结业的学生,须在46日(第6周周四)前提交结业或延期毕业申请,本学期仍随原专业班级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在延期毕业期间重修原不及格课程

对于在第二阶段由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应予结业的学生,须在619日(第17周周一)中午12:00前提交结业或延期毕业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延期毕业,按结业处理。

4.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对于2016年已办理延期毕业的学生,若仍未修完原不及格课程,应予结业,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毕业。特殊情况再次申请延期毕业的,应提交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对学生原不及格课程的后续学习有针对性的指导安排。

五、成绩总表打印及相关资料归档

1.时间节点:院(系)应在619日(17周周一)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网上成绩提交,在626日(18周周一)前完成毕业生成绩总表的打印及归档。

2.成绩总表打印及核查:毕业生成绩总表中信息应准确齐全,格式美观,达到归档要求。

1格式要求:使用A3纸打印,字迹清晰,行高列宽分布合理,表格外边线分别距纸张上、下、左边缘各4cm,距右边缘2cm,左上方错开粘贴毕业生本人一寸照片。校徽水印完整,颜色深浅适宜。

2)内容要求: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学籍异动情况和毕业及授位结论正确。课程名称规范,课程性质准确,无重复课程、遗漏课程等,补考、重修及替代课程成绩等标识正确。

3)打印要求:教务处统一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毕业及授位结论导入后,院(系)打印成绩总表样张,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正式打印全部学生成绩总表。

3.资料归档:

1)课程考核原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由院(系)负责存档;毕业生成绩总表由院(系)粘贴照片及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到教务处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档案馆归档。成绩总表归档目录见附件4

2)教务处将毕业生的毕业、结业和授位信息、学籍异动、赴国(境)外学习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存于学校档案馆。

3)教务处统一将毕业生的培养计划、教学任务、课程成绩、学籍信息等进行电子归档。院(系)电子归档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本学期结束前与教学信息管理科联系。

六、补充说明

1.2016届结业学生名单以教务处提供为准,院(系)务必通知相关学生于517日(第12周周三)前将结业证书交回教务处教务科,并办理相关手续,随2017届毕业生换发毕业证书,逾期将无法换发毕业证书。

2.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等发放安排将另行通知。

3.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网上审核等操作流程另行发文说明,具体可咨询教学信息管理科,其它问题可联系教务科。

毕业及授位工作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责任重大,时间紧迫,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召开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审议,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同时务必做好不能如期毕业学生及不授位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习。

 

附件:1.2017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

2.2017届本科毕业生辅修    专业辅修证书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初审表

3.2017届本科毕业生中高水平运动员比赛成绩积分与毕业及授位审核表

4.2017届本科毕业生成绩总表归档目录

教务处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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