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8〕20号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及授位最终审定和证书发放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届本科毕业生证书领取及发放日期初步定为6月29日(第17周周五)。为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西建大教〔2018〕6号)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及授位结论的最终审定
学院应在已公示的初审数据基础上,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最终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学生最终的毕业及授位结论,于6月24日(第17周周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作为提交6月26日(第17周周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主要依据。
1.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录入与提交,核查每名学生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确定学生最终毕业、结业及授位结论。同时将核实后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毕业及授位结论报送教务处信息科,由信息科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2.重点核查曾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获奖情况、以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引起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变化,确定其最终毕业及授位结论。
3.对于不能按期毕业及授位的学生,尤其是较学院初审数据情况有变化的,应通知本人核查签字确认,做好书面记录备案。
4.仅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不及格应予结业的学生,务必在6月24日(第17周周日)中午12:00前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并按照财务处规定提前核实并缴纳延期毕业期间学费,逾期按结业处理。
二、毕业生成绩总表打印及归档
学院应使用最新版本的教务管理系统(版本日期:20180516)打印学生成绩总表。打印样张确认无误后,于7月2日(第18周周一)前按要求完成正式成绩总表打印及归档工作。打印格式及内容若有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信息科联系。
1.毕业图像采集照片将提前返给学院用于粘贴成绩总表,剩余照片由学院交还学生留存,结业学生的剩余照片务必交回教务处教务科,以备明年换发毕业证书时使用。
2.成绩总表一式两份,分别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和存于学校档案馆。用于档案馆归档的成绩总表应以班级为单位,首页为归档目录,末页为备考表(见附件1),由教学秘书作为归档整理人签字,经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在右下角加盖黑色流水页码。
3.辅修专业成绩单由开办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卷内目录备注处标注高水平运动员级别及学生辅修专业信息。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应单独编制卷内目录,副标题专业班级处标注“延期毕业”字样,备注处标注学生班级。
三、证书领取及发放
学院应指派专人到教务处办理证书领取交接手续,做好证书的发放及组织工作,并在7月20日(第20周周五)前交还学生签字的毕业生发证名册、辅修证发证名册、未发放的证芯和封皮等。
1.学院领取材料包括: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辅修证书、毕业生发证名册、辅修证发证名册。证书对应封皮由专人提前运送至学院。
2.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完离校手续的学生,务必提前通知到学生本人,在相关单位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证书。
3.学生须持学生证领取证书,学生身份核实无误后提醒其在发证名册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并在学生证加盖“作废”章。
(1)督促学生核实证书中的个人信息、编号规则无误,确认证芯和封皮等完好。高水平运动员及辅修专业学生还应核查“备注”栏处运动员级别、辅修专业信息及辅修证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获得情况。如发现证书制作异常,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证书编号规则见附件2。
(2)学历及学位证书仅办理一次,一般应由学生本人领取并签字确认。对于委托他人代领的,学院应注意与学生本人核实,做好相应记录。若由他人代领或其他原因出现证书遗失和损坏等,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毕业生毕业及授位结论审定、成绩总表等材料归档及证书发放等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学生平稳离校。
附件:1.备考表
2.证书编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