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0〕9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及授位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学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做好本次不能按期毕业或授位等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帮扶等,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说明及要求
各学院要综合考虑毕业生就业派遣等毕业后续工作安排,本次毕业及授位审核应参照以往工作内容及要求,严格执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能按时毕业离校。
1. 要认真组织审核每名毕业生截止目前的毕业及授位情况,逐一分析不能按期毕业或授位学生的原因。要精准筛查并注明由于疫情影响应按规定参加补考学生的不及格课程等,优先安排该部分学生先期返校参加补考。
2. 对于因疫情不能按期返校或毕业的学生,要及时核实具体情况,合理拟定在线补考方案或毕业方案。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规定课程补考的学生,可按所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总学分进行审定,也可视情况适当减免学分。
3. 务必认真核查做好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可分批次组织答辩。对于疫情影响毕业实习正常进行的学生或专业,可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按一个成绩进行评定,课程名称按《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予以记载,对应学分累加。
4. 务必高度重视并做好不能按期毕业或授位等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教育疏导、学业指导和帮扶等,协助办理延期毕业或结业,并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等帮助做好后续学习安排。本次无法按期毕业的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等,申请12月份毕业及授位。
二、审核工作安排
毕业时间拟定于7月份,鉴于疫情造成学生返校时间的不确定性等,毕业及授位审核具体工作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初步安排如下,如有调整变化另行通知。
1. 4月30日(第10周周四)前,完成毕业及授位条件核查。
学院应对照学生毕业及授位自查、学信网学籍信息和图像信息核对等反馈的问题逐一核查比对,对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引起的问题等,应及时联系教学信息管理科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学籍信息和图像信息等问题,应及时联系教务科予以处理。
2. 5月29日(第14周周五)前,报送毕业及授位初审信息。
(1)学院通过教务处“学院专区”栏目向学生公布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并汇总公示学生毕业及授位初审结果,填报初审《2020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附件1),指导协助学生网上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2)建筑、土木、环境、管理、文学院应公示辅修专业初审结果,填报《2020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辅修证书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初审表》(附件2),并审核打印学生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单。
(3)体育学院应核定高水平运动员毕业及授位情况并公示,填报初审《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高水平运动员比赛积分与毕业及授位审核表》(附件3)。
(4)督促符合条件的2019届结业学生将结业证书交回教务科,随2020届毕业生换发毕业证书,逾期将无法换发。
3. 6月12日(第16周周五)前,教务处审核汇总本届毕业生毕业及授位相关信息和数据,并通过教务处网站和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4. 暂定7月10日(第20周周五)前,学院完成所有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网上成绩提交,进行最终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核查,指导协助由于毕业设计(论文)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5. 暂定7月12日(第21周周日)前,报送毕业及授位终审信息。
(1)学院公示学生毕业及授位终审结果,报送结业及延期毕业学生申请,填报终审《2020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附件1),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体育学院填报终审《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高水平运动员比赛积分与毕业及授位审核表》(附件3)。
6. 暂定7月14日(第21周周二)前,教务处审核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情况,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完成2020届本科毕业生相关信息报送,协助进行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
7. 暂定7月17日(第21周周五)前,完成毕业生成绩总表的审核打印及归档,并移交毕业生发证名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5。
三、审核内容及审定要求
1. 审核内容
按照2016级(五年制201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授位审核。重点应关注休复学、转专业、降级试读、延长学习年限等学籍异动学生,及曾受处分等学生的课程修读完成情况。
(1)毕业审核:审核学生获准所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若执行过程教学计划有调整,以调整后的为准。
(2)授位审核:在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审核学生截至目前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受处分时间和类型、获准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10)。(建筑学学士学位CET4成绩≥425分)。
(3)受处分学生:核实2020届毕业生中曾受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及其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确认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对其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授位的要求及影响。
(4)辅修专业:建筑、土木、环境、管理、文学院按照辅修专业培养计划及辅修文件规定,根据学生获准相应的课程学分及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审定学生辅修证书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教务处根据学生主修专业的毕业及授位情况,审核学生的辅修证书及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
(5)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学院核实学生名单,根据高水平运动员获准的累计比赛积分,初步核定学生毕业及授位后,报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毕业及授位资格审核。
(6)往届延期毕业学生:对照2019年审定结果,根据学生在延期毕业期间重修原不及格课程的成绩、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进行毕业及授位资格审核。
(7)国(境)外及国内交流学习学生:应注意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参与国(境)外及国内交流学习学籍管理办法》(西建大〔2019〕193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2. 审定要求
审核工作根据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审:暂不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阶段终审:应在初审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进行补充确定。
(1)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及授位审核结果,必须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学院可结合工作安排在初审或终审阶段进行,并留存备案会议参加人及记录等。没有按规定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审定结果应视为无效。
(2)初审审议:①各专业的授位类型;②毕业、结业及授位、不授位学生初审名单;③不能按期毕业或授位的学生情况、曾受处分学生的授位情况;④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及授位(建筑、土木、环境、管理、文学院);⑤高水平运动员的毕业及授位;⑥因疫情不能按期返校或毕业学生的毕业方案。
(3)终审审定:根据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初审结果等审定①各专业毕业、结业及授位、不授位学生名单;②受处分学生的毕业及授位名单;③不能按期毕业或授位学生名单。
(4)对于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一般应予结业,也可按规定指导协助学生办理延期毕业。逾期未按规定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的,按结业处理。
四、未缴费注册学生的学历电子注册说明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六条明确规定:“学生未按规定缴纳费用的,不予注册”。“无故不注册的,不能参加选课学习和考核,不得参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不得申请补考等”。
学院务必认真核实本单位每一名学生未按期缴费注册的原因,对于确属家庭困难等学生,务必及时和财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协调解决。未按规定缴费注册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会影响到学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制作及颁发。
毕业及授位工作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进行多重校验与核对,认真排查分析每一名毕业生实际情况,高度关注由于疫情影响到毕业及授位的学生,特别要做好不能按期毕业或授位等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疏导及后续学业指导等,确保按时、精准、无误地完成毕业及授位审核工作。
附件:1.2020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表
2.2020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辅修证书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初审表
3.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高水平运动员比赛积分与毕业及授位审核表
4.2020届本科毕业生成绩总表打印及资料归档要求
5.2020届本科毕业生成绩总表归档目录
教务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