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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转专业学生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5-19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本次校内转专业2016级共有300名学生、2015级有4名学生可参加所申请转入专业的综合素质面试,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学生名单

面试学生名单以教务处网站《关于2016级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及笔试考核安排的通知》(516日)及《关于公布2016级转专业学生加试美术(素描)成绩的通知》(518日)为准,也可通过微信号“学工在线”查询。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定于522日~24日(第13周周一~周三),面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草堂校区。各专业面试具体安排详见《2016级校内转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安排表》(见附表)。

2.鉴于建筑学院面试时须进行专业综合考核,面试地点安排在雁塔校区,相关学生须按规定时间乘车往返。面试学生需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并自带A2大白纸、马克笔、墨线笔、铅笔、橡皮等绘图工具。

(面试学生乘车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学生22日(周一)上午8:30在草堂校区学府城西南角乘车到雁塔校区;面试结束后,19:00在雁塔校区南门口集合,安排乘车返回草堂校区。)

三、面试工作要求

1.具体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程序、面试要求、专业调整及接收人数等以院(系)安排为准。各院(系)要扩大接收转专业学生规模,各专业实际接收人数以最终面试结果为准。对于允许在院(系)内进行专业调整的,须在面试时告知相关学生。若面试学生申请本院(系)内转专业的,可放宽相关要求。

2.各院(系)应按要求严格规范面试流程,院(系)纪检人员应全程监督面试环节。对于拟接收人数少于面试人数的专业,在面试时要隐藏学生姓名等主要相关信息,确保面试过程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学校纪检人员将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院(系)应于525日(第13周周四)中午12:00前,将参加面试学生的面试成绩、接收结论等签字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同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完成面试学生的网上接收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所在院(系)务必通知到本院(系)参加面试的每一位学生,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督促参加面试的学生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前做好相关课程的请假事宜。

2.若学生申请放弃,务必在面试前与教务处陈老师(电话82202287)联系,并将本人放弃转专业等相关信息发送至710842057@qq.com,以便核实确认。

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电话:82202287

附件:2016级校内转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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