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9〕13号
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营造有利于学生更好成长成才的学习氛围,给予学生更多选择专业的机会,学校现启动2019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要求
1.本次校内转专业主要面向2018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部分专业继续接收2017级(二年级)转专业,接收计划详见附件1。
2.凡无故未缴费注册,已转过专业,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按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等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艺术类仅允许在同一招生类别内转专业。
3.各学院转出学生人数和审核推荐标准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等确定后公布,审核推荐的2018级跨学院转出学生人数比例一般应不低于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具体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原则上按照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审核推荐。对于参与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项目获奖的学生可直接推荐。
4.学院内转专业应由学院自行组织,可根据情况采用“申请-考核”制。对于本学院学生确实不喜欢所学专业导致学业成绩差,或达到学业警示等,学院可通过考核,允许学生在学院内限定条件转专业,该类学生转专业后一般应降级,可在转入专业试读一年,若在转入专业学习再次达到学业警示或试读等,一般应予退学。
5.对于学业成绩未达到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但申请从优势特色专业转出,可协商相关学院,参照学生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审核推荐,但须征得接收学院同意方可参加综合素质面试。高考成绩一般应位于转入专业当年录取学生高考成绩前30%,学生转专业后一般应降级。
6.鉴于新生入学按国家规定复查时“身心健康状况已确定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的体检要求等”,学生不得以疾病、体质过敏不适合所学专业等为由,申请转专业。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建筑学院继续进行新工科试点,本次建筑学专业接收2018级转专业扩大到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6个专业,从中遴选30人进入“建筑学新工科实践班”学习,学制“1+4”年:即在原专业学习1年,转专业后在建筑学专业学习4年。
2.安德学院目前招生的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接收其他学院转专业学生。符合安德学院接收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且不受学院转出人数比例限制。安德学院学生不得转出,但允许在学院内申请转专业。
3.2018级按大类招生尚未进行专业分流的材料学院材料类、艺术学院设计学类、机电学院机械类,学生报名时应确定拟转入专业,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应先在该专业大类学习,随专业分流直接进入转入专业;申请转入信控学院自动化类的学生,须根据转入该大类后学业成绩等,在专业分流时确定转入专业。
4.艺术学院工业设计专业接收理工类转专业学生,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接收文史类、艺术类转专业学生。
三、学生网上报名流程
1.学生申请转专业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要登录个人成绩与学业核查系统,核实个人缴费注册、课程成绩等,确保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绩点的专业年级排名、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等符合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慎重考虑后进行网上报名。
2.符合报名基本要求和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等学生,须在4月30日(第9周周二)18:00-5月5日(第10周周日)23:00进行网上报名。
(1)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活动报名→转专业报名”,每名学生仅限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
(2)在“申请转入学院、专业”栏目中选择一个拟转入专业;在“申请理由”栏目中注明类别:1-成绩优异、2-专业特长。
四、工作阶段安排
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续转专业笔试考核、综合素质面试等相关工作初步安排在5月5日-5月31日(第10周周日-第13周周五)进行,各环节工作将通过教务处网站及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请相关学生及时关注查看。
1.报名数据汇总:5月9日(第10周周四)前,教务处完成报名学生相关数据整理,分发到学生所在学院。
2.推荐资格审核:5月13日(第11周周一)前,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审核推荐,并将审核推荐情况在教务处网站“学院专区”进行公示,报送《2019年XX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资格审核推荐情况表》(见附件2)至教务处。
3.笔试考核及面试学生遴选:5月17日(第11周周五)前,接收学院组织完成相关专业要求的笔试考核及面试学生遴选。对于进行笔试考核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等遴选进入面试学生名单,同时公布其他专业面试遴选标准及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4.综合素质面试:5月20日(第12周周一)~5月24日(第12周周五),接收学院组织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
参加面试学生需携带个人成绩总表(通过“自助查询打印系统”下载后打印),对于按专业特长申请转专业的,还应携带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论文等原件,以供接收学院面试时核查。
5.名单公示及确定:5月31日(第13周周五)前,对初步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下学期开学初,根据学生本学期的成绩和表现等,审核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并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等相关手续,按转入专业标准缴纳学费等。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制定具体的转专业实施方案,应包括: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及组成人员(包含学院纪检人员)、转出学生人数、审核推荐标准、时间节点、笔试考核、各专业进入面试的遴选标准、面试成绩组成及评定标准、学院内转专业安排、申诉途径等。
2.学院应通过网站等途径及时向学生公布转专业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咨询,并按规定审核拟转出学生相关信息。同时要做好专业介绍,使学生了解所学专业,树立专业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3.学院应按规定时间组织完成转专业各环节工作,并组织笔试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将面试成绩及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示,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转专业相关材料,以备核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学院纪检人员将检查监督转专业工作。凡有亲属参加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回避,对于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转专业报名等问题可咨询学院或通过教务处网站“教务咨询”栏目留言,其他相关问题可通过“处长信箱”栏目实名反映。
附件:1.2019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接收计划一览表
2.2019年XX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核推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