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期课程正在选课当中,针对部分2012级学生反映工程管理辅修专业第二期开设的《运筹学》、《建设法规》课程与自己主修专业课程重复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由于《运筹学》课程为工程管理辅修专业的必修课程,若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读过该课程,本次不用选课修读,可于辅修专业的第三期修读《建筑企业管理》选修课程代替相应学分。
2.由于《建设法规》课程为工程管理辅修专业的选修课程,若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读过该课程,本次不用选课修读,可于辅修专业后续学期选择修读其他选修课程,以达到获得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所需的选修课程最低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