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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说明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挂牌上课、学生跨专业选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26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网上选课于2016年12月26日(第17周周一)正式开始,为做好教师挂牌上课,推进学生跨专业选课,保证学籍异动等学生顺利完成选课,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说明

下学期本科生网上选课分二轮进行,其中第一轮本学期17-19周进行,第二轮寒假期间进行。

1.第一轮选课为学生进行所学专业课程的网上选课,已报名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还应进行辅修专业课程的网上选课。

2.第二轮选课为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跨专业网上选课,需调整已选课程的学生进行退选、补选。

3.2017届应届毕业班学生不进行网上选课及课程重修,仅进行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

二、网站公布信息

1.将各年级专业下学期开设课程信息在教务处网站“学生专区”-“专业课程设置”栏目公布,说明课程性质及修读要求,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适当选择其他专业课程修读。

2.向学生公布院(系)安排的挂牌课程信息,主要包括两位及以上教师开设的相同课程及多选一的选修课程。

三、确认学生重修方式

1.使用正方教务系统“成绩管理”-重修成绩处理”-“重修成绩报名统计”功能,统计本院(系)各门课程不及格学生人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学生重修方式。

2.原则上同一校区不及格学生人数大于20的课程,应由院(系)组织重修班授课,授课学时一般不超过计划学时,上课时间可安排在周内晚上及周末,重修班课表由院(系)在下学期开学后编排并统一选课。

3.对于重修班授课或自学重考的课程,院(系)内开设的应安排任课教师或成绩录入教师,跨院(系)开设的由教务处统一 协调开课单位安排任课教师或成绩录入教师。

4.将本院(系)确定开设重修班及自学重考的课程信息在12月30日(17周周五)前报送教学信息管理科,对于未报送的课程,应组织不及格学生按学校安排参加跟班重修网上选课。

四、统计报送跨专业课程资源

1.使用正方教务系统“选课管理”-“必修课程调整”功能,监控本单位下学期开设课程已选学生人数,至少筛选3-5门空余资源较多且内容适宜的课程,2017年1月6日(18周周五)前报送教学信息管理科,统一作为通识拓展课程面向其他专业学生开放。

2.有意愿的院(系)也可联系教学信息管理科,将本院(系)各专业下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面向其他专业学生开放选课。

院(系)应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各类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还应督促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初第1周开课前,核对教学班选课人数,打印点名册,做好授课准备。其他选课安排可查看教务处网站专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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