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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说明

关于进行本学期本科生网上选课核查确认及学籍异动学生网上手续办理现场办公的通知

时间:2017-03-03    点击数:    来源: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教务处将于第2-4周在两校区进行现场办公,集中进行本科生网上选课核查确认,为学籍异动学生办理相应手续,并解答相关疑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选课核查确认安排

1.处理类型

以下几类学生可对个人课表及学业完成情况等进行现场咨询,教务处将对符合条件学生的已选课程进行调整:

以往学期转专业学生->核查原专业课程学分认定,新专业补修课程情况,咨询毕业资格审查情况。

以往学期降级、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核查降级后需随低年级修读课程及后续个人学业安排,调整已选课程,并对降级学生进行无效成绩处理。

漏选本学期及以往学期必修课程的学生->根据漏选课程情况,予以补选。

大三(建筑学院大四)漏选本学期必修课程重修的学生->全校统考课程由院(系)组织进行重修,学生无需选课,可现场进行确认。

个人课表确有冲突的学生->核查冲突原因,调整课表。

其他对个人课表、学业完成情况及教务处网站使用等存在疑问的学生,均可进行现场咨询,逾期视为确认选课结果,不再予以调整。

2.学生办理流程

①填表: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从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退选或补选课程申请表,填写左右两联“*”号标记信息,提交所在院(系)审核。

现场办理:携带院(系)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到现场办理网上选课调整,领取回执联至任课教师处报到,由任课教师修改点名册后,选课调整即办理完全。

3.院(系)相关工作

督促学生在网上核查个人课表,通知相关学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场集中办理。

审核学生退补选申请原因及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并向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做好解释说明。

二、学籍异动网上手续办理

1.相关要求

复学学生应在第3周前办理完全,保证后续学习。

降级试读和延长学制学生应在第3周前提出申请,逾期当学期将不再办理,达到试读规定学生只能跟班试读,无申请课程成绩无效的机会。

2.学生办理流程

①填表:符合条件的学生从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相应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完全后,连同诊断证明等,提交院(系)审核。领取成绩单确认申请表中编班、承诺、家长签字、退补选及无效课程等填写无误。

②现场办理:携带申请表、成绩单到现场办理学籍信息网上变更后,领取手续单前往其他部门办理。将手续单交回院(系)后,学籍异动即办理完全。

3.院(系)工作

提前摸排学生复学及达到学籍处理规定等情况,督促学生及时申请,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场集中办理。

审核学生申请表等,将申请表下方告知记录填写完全并签字,一份发放学生,一份院(系)留存。

③填写《学籍异动审核表》,连同学生诊断证明、办理完全的手续单等,于学期19周周三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归档备案。

三、现场办公时间地点

    校区

安排

雁塔校区

草堂校区

时间

2-4周每周二、五

14:00-18:00

2-4周每周四

10:00-12:00  14:00-17:20

地点

行政楼209

综合楼216

电话

82202287

89025171

备注

如临时调整,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732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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