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对教学环节的管理和监控,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继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对开学以来各方面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10月29日—2007年11月23日(第九周—第十二周)
二、检查内容
1.教务处、校督导组将对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教风、学风、教学改革等进行检查,希望各院(系)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
2.继续坚持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制度。全校职能处室及院(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深入本科教学第一线,深入课堂,了解教风、学风和教学条件等情况,搞好教学服务工作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3.各院(系)要坚持教研室正副主任及专业负责人听课制度,教研室主任及专业负责人要对本教研室和本专业任课教师进行听课,并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研室主任用)。
4.做好新办专业及按大类招生专业准备情况的调研工作。
5.做好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调查摸底工作。
6.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评教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院(系)评教前要做好对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惯行以往院(系)自查及学校教务处、校督导组抽查的方式,教务处及督导组将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院(系)、问卷调查、随堂听课、专项评价等形式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对检查工作予以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布置和动员。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应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2.各项检查工作要有记录,做好存档工作。
3.认真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学校将对此进行跟踪检查。
4.各院(系)需于11月23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和有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地址:jxyjk@163.com)
五、结果反馈
学校将于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召开本学期教学工作状态总结会,通报本学期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各单位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