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是我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准确、全面地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状况,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总结好的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继续实施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评估(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1.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为第11周,检查重点为院(系)和教研室有关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情况、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质量、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学生工作情况等方面。
2. 实习工作专项检查。时间为第12~13周,检查重点为2009年实习教学成果文件,包括实习基本文件、实习学生评价、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习成绩登记表以及实习基地建设相关文件等方面。
3. 2010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情况审查。时间为14~16周,检查重点为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及特色、主要课程及设置、各课程模块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及在培养方案中如何体现专业链群之间的关联与支撑,如何体现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发展等。
二、专项评估(检查)组织形式
1.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下发具体实施文件。本学期专项评估(检查)采取院(系)自查和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调阅基本资料、实地检查、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工作。
2.各院(系)根据相关文件,负责具体实施。各院(系)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教学特色。
3.学校将坚持“三结合”的原则成立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小组,做好专项评估(检查)工作。
三、专项评估(检查)结果处理
1.教务处将以教学简报形式对各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
2.学校将对各专项评估(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对各院(系)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相关要求
各院(系)要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按要求认真布置各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部署,有重点、创造性地开展评估(检查)工作。对本学期专项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归纳整理,并积极解决,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教训,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