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教学环节的有效管理和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好的做法,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本学期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评估(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序号 专项评估(检查)内容 时 间 评估(检查)重点
1 课程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 4-8周 2009-2010学年第一、二学期课程设计(论文)成果、本学期课程设计(论文)教学现场检查等
2 基础实验教学状况专项检查 9-12周 本学期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状况过程检查等
3 本科课堂教学效果专项评估 6-16周 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全员评价、课堂教学状况检查等
4 本科生教材使用状况问卷调查 15-16周 本学期开设课程教材使用状况(有无教材、选优率、选新率等)教师、学生问卷调查
以上各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项评估(检查)组织形式
1.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下发具体实施文件。各院(系)在学校集中评估(检查)之前做好自查工作。
2.各院(系)根据相关文件,负责具体实施。
3.学校将坚持“三结合”的原则成立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小组,通过调阅基本资料、实地检查、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三、专项评估(检查)结果处理
1.教务处将以教学简报形式对各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
2.学校将对各专项评估(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各院(系)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相关要求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部署。对本学期专项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整改,认真总结经验,以便今后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