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安排的通知》(西建大教〔2021〕4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将于2-16周开展课堂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效果评价、课堂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具体评价指标详见附件:
1.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网上评教、督导评价、学院评价、领导干部评价等四个方面。
2.课堂教学工作组织与管理:主要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法活动开展情况,同行听课交流及师生代表座谈会组织情况,教学检查组织情况,学生评教及优秀主讲教师奖投票参评(投)率,以及质量保障队伍等方面。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依据本单位的评价细则,对本学期所有理论课任课教师教学效果进行科学、公正、合理的评价,并于下学期开学第2周前将学院评价结果(签字盖章)反馈至教务处。
2.为及时改进本科教育教学,各学院应组织相关教师即时通过问卷星填报《2021-2022(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2021-2022(1)学期教学法活动记录》《2021-2022(1)学期座谈会记录》问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第17周周五)。
附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