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圆满结束,为了检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管理工作的水平,同时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内容与形式
(一)院(系)自查与自评
各院(系)成立本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领导小组,对本院(系)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的检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0个试点专业还应特别注意检查学生校企联合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各院(系)应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评价表》(附件1、2)中的各项指标做好自查自评工作,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质量,注意检查2013~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雷同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注意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有无抄袭现象。
3.评阅及成绩评定情况:
(1)指导教师评语是否能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水平,语句是否规范、书写是否整洁。注意检查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语有无雷同现象;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是否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相符,并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4.组织管理情况:
(1)指导教师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2)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教学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填写是否规范。
各院(系)根据自查情况,分专业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评价表》(附件1、2)进行打分,在此基础上给出各专业的总体评价,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总体评价表》(附件3),并就存在的问题给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二)校专家组检查
1.校检查组根据《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采取随机调阅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各项教学资料的方式,围绕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质量、成果水平、评阅与成绩评定、资料整理归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复查评审,并评选先进院(系)。
2.校检查组将评审的结果及意见及时反馈给院(系),相关院(系)根据评审结果及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二、时间安排与结果处理
1.各院(系)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安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自评工作,于2015年10月9日(第5周周五)前将自查自评材料(附件1~3)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于2015年10月14日至16日(第6周周四~五)组织校检查组到各院(系)进行分组检查。
2.学校在本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结束后,将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公布专项评估结果,并对先进院(系)予以表彰。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评价表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评价表(“卓越计划”)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总体评价表
教 务 处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