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1. 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西建大教字〔2009〕002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西建大教字〔2009〕003号)及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学习制度中对指导教师、学生及教学管理人员的要求。
2. 各学院应及时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会,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向指导教师传达学校、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
3.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部署、中期检查和后期质量把关工作,确保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师资和条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特别是对于外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督促其履行相关手续,明确安全责任,加强过程指导。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7~13人组成,且应为单数,其中组长应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学院应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2018年3月17日(第2周周五)前将文字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1. 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组织校督导组进行中期专项检查。
2. 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手册》。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格过程控制与管理。
3.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对自身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所具有的深远影响;并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对不认真对待毕业设计(论文)或违反纪律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严禁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4. 需要变更指导教师的教学任务或学生的学习任务,指导教师应及时填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变更审批表》,并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三、做好答辩工作,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1. 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开始前,各学院应对学生参加答辩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拟取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填写《取消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手续执行单》,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计。
2. 学院应在答辩前成立各专业的答辩委员会,其下设立一定数量的答辩小组,安排、落实和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任务。
3.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不应早于6月19日(第16周周二),但是6月22日(第16周周五)前请务必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录入和提交工作,并将纸质成绩单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各学院应根据时间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工作安排和成绩的评定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四、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与归档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保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和档案,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和归档工作。
2.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用纸和相关表格均采用A4(21cm×29.7cm)页面,学校不统一印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jwc.xauat.edu.cn/)“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
附件: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