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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

关于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申请答辩的通知

时间:2005-11-11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本科实验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建大(2005)137号)文件的精神,学校教务处在各院(系)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设置分析论证和预答辩的基础上,对各院(系)提交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请书进行了汇总。根据目前汇总的情况学校教务处决定于2005年11月15日(下星期二)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申报陈述,申报陈述包括实验项目的可行性、技术路线、经费预算、预期达到的目标及应用效果等内容,每项陈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2、评审专家根据申报项目负责人陈述情况对项目进行询问。
在申报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基础上,评审专家根据所申报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效果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其立项并核定资助金额。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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