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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

关于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答辩的反馈意见

时间:2005-12-13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的答辩工作现已完成,根据各院(系)的答辩情况,教务处会同答辩专家组进行了汇总,并就项目的资助、实施和管理进行了充分的研讨。经报请学校研究决定,此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每个院(系)以院(系)为单位只列一个总项目,总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担任,以便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每个院(系)的总项目可根据此次的申报情况和答辩时专家的反馈意见,下设若干子项。为此,要求各院(系)根据此次所申报的情况以及答辩反馈意见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整合,列出若干子项的名称(包括子项负责人、所涵盖的专业(实验室)、课程名称和综合性设计性项目名称),填写附表,项目总负责人和子项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请各院(系)务必对照本院(系)各专业的培养大纲进行认真核实,以确保本院(系)各专业有综合性设计性项目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对艺术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等申报的项目,若不属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范畴,可将项目总名称改为“XX学院实践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申报。
    请各院(系)认真对待此次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项目改革工作,项目颁布后,学校将与项目总负责人签订协议,以确保我校此项指标达到教育部水平评估方案中的优秀标准。


< 附件>:附件1:XX学院(系)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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