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室:
为调动我校实验技术人员、教师从事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为教学、科研提供良好的服务,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现将申报我校2005年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内容
1. 研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实验装置。
2. 用先进的技术改造原有设备(能提高自动化程度、扩展功能、简化操作等)。
3. 研制改善实验室条件的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节能装置等。
4. 开发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功能。
5. 开发新教学实验项目(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第二条 申请立项的范围
1. 申请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验技术人员或长期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
2. 既往项目执行良好并能按期完成且本次申请和以往项目均不重复者。
3. 申请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要符合上述第一条的要求。
第三条 申请立项的程序
凡申请校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的项目,均需填写《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项目论证报告和可行性报告。经实验室主任邀请同行专家进行评论、审查,并经主管院长(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为正式立项项目。
第四条 项目申报时间
各院(系)、实验室于2004年12月15日前将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第五条 其他事项
2004年立项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要抓紧时间完成,写出该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并进行验收或鉴定,填写项目验收书。所有结题总结及鉴定材料于2004年12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 务 处
200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