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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在实验室迎评促建工作专项检查在和校外咨询评估专家对我校实验室检查的反馈意见中,专家普遍反映我校的实验开出率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及效果缺少支撑材料,且达不到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优秀标准,经学校研究决定统计2005~2006学年各院(系)实验的开出率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情况及效果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各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者及实验室有关人员,按照各院(系)教学办公室下达到实验室的2005~2006学年实验教学任务,认真填写2005~2006学年各实验室开设实验明细表(见附件1)。在填写附件1时,要求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实验总学时等应与培养计划一致,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学时、实验性质等应与实验教学大纲一致。并根据计划和实际开出情况,统计各实验室的实验开出率,以及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的比例,以此作为“实验室利用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观测点的支撑材料或背景材料。 2.对附表1中填写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由院(系)组织同行专家对每一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认证,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见附件2)。 3.根据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施情况,各实验室完成一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典型材料,包括实验项目特色、教学效果、学生反馈意见、典型的学生实验报告等。 4.请各院(系)实验教学大纲制定者按照填写的2005~2006学年实验室开设实验明细表中的实验项目情况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认真核对实验教学大纲,以便汇编成册。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主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人员、分解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院(系)各实验室《2005~2006学年实验室开设实验明细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实验教学大纲的核对工作,以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典型材料等工作,经主管院长(主任)签字、院(系)盖章后于2006年6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以确保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达到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优秀标准。 教 务 处 二○○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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