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室:
为提高我校实验教学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请各院(系)、实验室根据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于第2周前将本学期本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进程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单位可手工填写《实验教学进程表》,也可从教务管理系统下载用计算机打印,但有关人员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于2007年3月16日前报送。《实验教学进程表》在报送后如遇实验教学计划变更,可将变更情况用书面形式按变更审批程序审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此外,为规范我校上机教学秩序,请各院(系)通知本学期需在计算中心上机的教师务必于第2周前到校计算中心登记上机的具体时间。
教务处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