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校基础课程实验教学体系和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初稿已经完成,为保证实验教学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根据《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立项研究的决定》的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实验教学体系的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论证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已于上学期完成论证工作,第二批论证工作将于本学期进行,参与学院与时间安排如表1。
2.论证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且从事过实验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担任。
3.请第二批参与论证的学院将论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专家基本信息于论证会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表1 实验教学体系第二批论证会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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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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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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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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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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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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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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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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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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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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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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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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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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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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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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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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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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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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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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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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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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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证程序
1.论证会前一周向各论证专家组成员提交实验教学体系的相关材料,专家组成员预审后形成初步意见。
2.实验教学体系的负责人从体系的建设思路、总体目标、体系构成、开出要求和实验设置及安排表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3.论证专家组成员提问。
4.负责人对论证专家组成员的提问进行解答。
5.论证专家组研究讨论,形成专家组意见,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体系专家论证意见表》。
6.专家组组长向负责人通报专家论证意见。
7.论证会结束后,院(系)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意见对实验教学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经负责人和主管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11月16日(第十一周周一)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本科实验教学体系论证会具体安排及专家基本信息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体系专家论证意见表
http://jwc.xauat.edu.cn/uploadfile/2015/0917/20150917083133272.doc
http://jwc.xauat.edu.cn/uploadfile/2015/0917/20150917083143341.doc
教务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