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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生实习工作,根据冶金系统实习计划安排的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请各院(系)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分散实习的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据各专业培养计划,积极落实实习单位,认真填报2007年实习计划。现将报送2007年本科学生实习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计划 1.请各院(系)按专业、年级、实习队为单位填报实习计划。同一专业、同一年级到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一实习性质、同一实习内容的实习人员组成的队伍为一个实习队(组)。一个实习队(组)填一张计划表,见附表。每个实习队(组)要指定一名带队负责人负责实习队的全面工作。 2.要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理工类按不同教学阶段不同性质的实习即认识、生产、毕业实习分开填报实习计划。文体、艺术类等专业的实习性质允许有自己专业特色的称谓,但要比照上述三种不同性质的实习明确类别。各年级不同性质的实习计划不要漏报以免造成实习经费统计核算困难。 3.凡计划到冶金系统厂矿、企业实习,不但要填报直接接收实习的一级单位名称,如上海宝山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填报其二级厂矿的名称如能源部、钢管厂等以便妥善安排实习部门。 二、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务必于2006年11月17日前将本院(系)各专业2007年实习计划的文字材料与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 教 务 处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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