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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2007年我校本科学生的实习计划,经教务处协调、平衡、汇总,报主管校长批准,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执行。各院(系)不得随意更改实习时间、地点,以确保实习计划的严肃性,尤其是在冶金系统企业已落实的计划,一定要按计划执行,否则将影响明年实习计划的落实。为保证2007年实习计划顺利进行,加强实习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实习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凡参加实习的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前到院(系)教学办公室领取实习相关表格,并在实习结束后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汇报表》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实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汇报表》,学生班长、学习委员、团支部书记应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学生评价表》,实习接收单位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二、实习指导教师应将以上所有表格、学生实习报告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实习成绩登记表》于实习结束后两周内报送院(系)教学办公室存档,教学办公室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存档。学生实习报告应采用学校统一的“实习报告用纸”撰写。 三、凡外出下厂矿实习的师生,请准备好自己的照片以及身份证件。如到宝钢及武钢实习的师生至少准备一寸本人免冠半身照一张,以便办理出入证之用。 四、2007年所有参加实习的专业,实习前应把实习计划及本专业实习大纲寄送实习单位。 五、为便于交流和总结实习经验,巩固和发扬我校实习工作的优良传统,肯定所取得的成绩,克服不足,请各院(系)于年底将本年度实习工作总结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年底适时召开全校实习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扬实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各院(系)提前做好准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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