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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了便于院(系)提前做好实习计划和实习经费预、核算工作安排,保证2015年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请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分散实习的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结合本学院(系)教学实际情况,以学生集中实习为主,积极落实实习单位,认真填报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实习计划表》(见附件1)。现将报送2015年本科学生实习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以实习队为单位填报实习计划,同一时间到同一实习单位开展相同实习教学内容的教师和学生成立一个实习队。每个实习队必须指定一名带队负责人负责实习队的全面工作。 2.实习计划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理工类专业按不同教学阶段不同性质的实习即认识、生产、毕业实习分开填报,文体、艺术类等专业允许采用符合专业特色的实习名称。切勿漏报或误报实习计划,以免造成实习经费统计、核算错误。 3.对于计划到冶金系统厂矿、企业的实习,不但要填报直接接收实习的一级单位名称(请按照实习单位全称填报,以免发生混淆),如上海宝山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填报其二级厂矿的名称如能源部、钢管厂等,以便妥善安排实习部门。 4. 填报实习计划前请及时与实习单位联系,协商学生实习时间和其它相关事宜,提高计划的有效性。为了保证实习教学和实习准备工作的质量,带队指导教师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如需调整,必须提前上报书面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 上报2015年实习计划时,请在实习计划表前附上和计划汇总表内容要求一致的本学院(系)《2015年实习计划上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为了进一步规范实习经费的管理,请按照《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的说明》(西建大教字[2009]041号)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见附件3)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经费核算表》(见附件4,核算期限截至2014年8月30日)。 为尽早办理下半年实习费用拨款手续,请各院(系)务必于2014年9月19日前将本院(系)2015年实习计划和2014年实习经费预、核算表的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E-mail:sjjxk@126.com)。 附件: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学生实习计划表 2. 2015年学生实习计划上报汇总表 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 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经费核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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