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根据实习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本单位《2015年度学生实习工作执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015年11月11日(第十周周三)前报送教务处。
2015年度教师实习教学工作量核发将以此表为依据进行计算,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按照规范填报附表,确保与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系统数据对接,以便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2015年度学生实习工作执行情况汇总表
(附件材料不下发纸质版,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电子版)
教务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