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信控学院、材料学院、冶金学院、环境学院:
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6年暑期,环境学院、材料学院、冶金学院、机电学院、信控学院等五个学院的2014级本科生从草堂校区搬回雁塔校区,工程训练中心将由雁塔校区搬迁至草堂校区,并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新购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雁塔校区金工实习相关设备的搬迁安装。按照教学工作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上述五个学院的2014级部分专业的金工实习需返回草堂校区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上述五个学院的2014级部分专业的金工实习按附件中的时间进行。
2. 为做好学生通勤车辆的保障与草堂校区的住宿安排,请学生所在学院认真核对男女生人数,填写具体负责人信息,于2016年7月6日(第18周周三)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学生所在学院应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的组织、安全、考勤、管理等工作,确保金工实习的纪律考勤和安全。
3. 请机电学院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做好具体教学安排与实施。
4. 在金工实习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教师及时向院(系)汇报。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跨校区金工实习安排
教 务 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