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重视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实习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假期学生外出实习工作做如下要求。
1. 各院(系)应成立学生假期外出实习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学院院长(主任)担任组长,主管教学院长(副主任)及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并报教务处备案。
2. 各院(系)应制订学生假期外出实习安全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突发事故进行分析,并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经院(系)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3. 各院(系)须列出学生假期外出实习安排表(附件2),包括专业班级、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人数、实习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姓名、联系人电话等,经院(系)签字盖章,并报教务处备案,以便了解学生实习整体情况。
4. 各院(系)应进行实习工作动员,组织外出实习的教师、学生认真学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西建大(2005)289号](附件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西建大教字(2010)044号](附件4)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纪律与违纪处分办法》[西建大(2011)149号](附件5)。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实习工作,明确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及学生实习安全职责、纪律要求。选派经验丰富、责任意识强的指导教师管理和指导学生实习。未办理团体意外险的学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
5. 各院(系)应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西建大教字(2010)044号],要求实习学生签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6),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触电、摔伤、碰伤、轧伤、烫伤、车祸、中毒、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6. 各院(系)应严格控制学生个人外出实习。如确实需要,院(系)和学生个人必须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分散实习的管理规定》[西建大(2005)290号](附件7)办理学生个人外出实习审批手续,同时,院(系)要确定联系教师,定期与外出实习学生联系,做好联系记录,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本院(系)及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7. 严禁教师未经院(系)批准更改学生实习时间及地点,严禁个人未经院(系)批准私自外出实习。
8. 在实习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指导教师及时向院(系)汇报。
各院(系)请将《学生假期外出实习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学生假期外出实习安排表》(附件2)、《学生假期外出实习安全预案》经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7月7日(第18周周四)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学生假期外出实习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学生假期外出实习安排表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电子版)
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电子版)
5.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纪律与违纪处分办法(电子版)
6.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电子版)
7.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分散实习的管理规定(电子版)
教 务 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