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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关于开展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6-04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为了全面检查一学期来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更好地改善和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教务处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院(系)要重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各院(系)要成立由教学院长(主任)为组长的学生评教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工作。教学院长应到场组织评价工作,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具体负责学生的召集及评价过程的组织。
二、评价对象
   本学期为本科生授课的所有主讲教师。
三、参评学生
   所有在校的本科生(毕业班除外)
四、评价时间
   本次评价安排在十四周二至周五(6月7日—6月10日)每天下午4:3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下午七、八节有课的学生先参加评价再去上课。
6月7日(14周二):2004级校本部全体学生及2001级建筑学院学生;
6月8日(14周三):2003级全体学生;
6月9日(14周四):2002级全体学生;
6月10日(14周五):东校区2004级全体学生。
五、实施步骤
    各院(系)按照规定的时间负责将本院(系)学生召集到指定的教室(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教务处工作人员将被评课程名称及编号、教师姓名及编号、专业班级编码写到黑板上,再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问卷(学生用)》发给学生,待学生填涂完卡片后当堂收回,由教务处统一汇总。
六、结果处理
    教务处在对评价问卷进行数据处理和汇总后,将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评价结果将依然作为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评奖、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记入教师教学档案。
七、相关要求
    (1)参加评价的同学要按要求认真填写评价卡中的院(系)、专业班级、授课教师姓名、课程名称、评价等级等信息。未按要求填涂的评估卡,在计算机处理结果时将视为无效卡。
    (2)为做好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请各院(系)加强宣传工作,让学生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若一个班级填涂卡片的人数未超过2/3,系统将自动按无效卡处理。对此现象要求学生所在院(系)自行重新组织学生进行评价,望各院(系)充分重视本次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 
     如果发现哪个单位组织不力,弄虚作假,将予以通报批评。

< 附件>:附件1: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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