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教字(2007)018号
各院(系):
为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教学信息和教学动态,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本学期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的所有主讲教师(体育课除外)。
二、参评学生
在校所有的本科生。
三、评价方式
学生评教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系)配合完成,并指派专人负责。
各院(系)按照规定的时间负责将本院(系)学生召集到指定的教室;教务处工作人员将被评课程名称及编号、教师姓名及编号、专业班级编码等信息写到黑板上,并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问卷(学生用)》卡片发给学生,待学生当场填涂完后收回,由教务处统一汇总。
四、评价时间
本次评价工作于14周四、周五(6月7日、8日)进行,下午七、八节有课的学生先参加评价再去上课,时间安排如下:
6月7日(14周四)13:30:东校区人文学院、管理学院及艺术学院2005级、2006级全体本科学生,艺术学院2004级全体本科学生;
6月7日(14周四)16:30:校本部2004级全体本科学生及2006级建筑学院本科学生;
6月8日(14周五)13:30:东校区2006级全体本科学生(管理学院、人文学院以及艺术学院2006级本科学生除外);
6月8日(14周五)16:30:校本部2005级全体本科学生及2003级建筑学院本科学生。
详细安排见附表1-4。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应通知所有14周四、五下午七、八节有课的教师,待学生评价结束后,照常上课。
2、各院(系)应充分重视本次评价工作。教学院长应到场组织评价工作,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具体负责学生的召集及评价过程的组织。
3、各院(系)要做好评价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确保所有学生到场参加评价工作。对于实到学生人数不足2/3的专业班级,学生所在院(系)须重新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4、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通过教学简报的形式对本次评价情况予以通报,望各院(系)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圆满完成此次评价工作。
附表1:东校区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附表2:校本部2004级及建筑学院2006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附表3:东校区2006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附表4:校本部2005级及建筑学院2003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 附件>:附件1:东校区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附件2:校本部2004级及建筑学院2006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附件3:东校区2006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 附件4:校本部2005级及建筑学院2003级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