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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相关学院: 日前教育部高教司下发了《关于转发< 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的若干建议>等三个文件的函》(教高司函[2014]46号),文中说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工作组经多次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的若干建议》、《推进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建议》、《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方案》等三个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相关学院组织试点专业负责人与教师认真学习教高司函[2014]46号文件,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以文件中的精神开展工作,尤其注意《“卓越计划”专门要求(修改稿)》中第4~8条有关学生企业学习累计时间、毕业设计题目与指导、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专兼职教师配备与授课等方面的要求。 2.请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等4个专业按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方案》的要求,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业卓越计划实施情况补充报告》(附件1)。同时应积极申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在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同时,填写《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附件2)。 3.请相关学院上报2014年度校企联合培养环节的具体实施安排(附件3~5)。 4.请相关学院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业卓越计划实施情况补充报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度“卓越计划”校企联合培养实施安排表》的文字版(须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于2014年11月21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关于转发< 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的若干建议>等三个文件的函》(教高司函[2014]46号)请在教务处网站“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政策文件”栏目中下载,其他附件可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下发”栏目中下载。 附件: 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业卓越计划实施情况补充报告 2.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指导书 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卓越计划”校企联合培养实施安排表(学生赴企业培养安排) 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卓越计划”校企联合培养实施安排表(企业人员校内授课、讲座、指导安排) 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卓越计划”校企联合培养实施安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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