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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关于对200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05-04-28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及有关项目组:

    为了确保2002年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计划按时完成,教务处决定于2005年6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应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1、需按期结题的项目:200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需按期结题但尚未结题的项目,共5项(详见附件1)。
    2、即将结题的项目:200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即将结题的项目,共46项(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的形式:主持人提出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集中对所有项目进行验收检查。

三、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
    1、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研究成果及附件、研究成果简介、项目研究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情况、院(系)审核意见等。
    2、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等。
    3、若成果为专著、教材等则应将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主要内容的复印件附后。
上述材料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复印(A4纸),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申请书、结题报告、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教材、研究报告等)。
    4、2005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对于此次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不能按期结题原因等内容,并明确结题时间,经院(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不再支持其承担新一轮教改项目。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以适当形式公布验收结果,反馈验收意见。

附件1:应按期结题的200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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