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改革 > 正文

教学改革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9-14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颁发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05]21号)文件。本次教改立项工作对我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学校决定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望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期限
    2005年9月15日—9月30日
二、申报项目的范围及类别
申报项目范围:原则上在2002年度和2003—200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申报项目类别:本次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一般项目的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具有厚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具有创新意识;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6、为保证省级教改立项的水平和质量,项目主持人应是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参与人员限 5人以内(含主持人);参与学校限3所以内。
重点项目的立项要求:
除具备一般项目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其总体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实用性:着力研究当前及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三、立项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
2、院(系)推荐:申报项目由主持人所在院(系)审核同意推荐;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院(系)的申报材料,并反馈修改意见;
4、项目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5、学校审核后将立项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四、立项申报材料的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填写《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指:本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关研究论文和著作目录)、以及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2、材料格式:《申请表》需一式三份,格式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同时院(系)应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以excel格式填写,并发送电子版至:songhong@xauat.edu.cn。
3、附件1、附件2请在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wc.xauat.edu.cn)主页当中“教学改革”栏目的子栏目“省部级教改工程”中下载。
    请各申报院(系)于2005年9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表
      2.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院(系)汇总表

< 附件>:附件1: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格(附件1.2)   

关闭

版权所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务处 | 联系邮箱:jwc@xauat.edu.cn

电话传真:雁塔校区029-82202285 | 草堂校区029-8902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