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文件
西建大〔2020〕60号
关于开展2020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21号)精神,为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第十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和第十二届陕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出具返聘证明。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评选名额:拟表彰名额为5名。
(二)评选条件及原则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2017—2019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包含实践教学任务)。
3.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二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执行。
4.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和深受学生欢迎、同行专家认可的优秀主讲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陕西省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三)申报材料
1.候选人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具体包括:
(1)个人简介,500字左右;
(2)名师心得,500字左右;
(3)彩色数码照片(实训实习基地工作照片、与学生互动工作照片),像素为500万以上,横竖各三张;
(4)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编、固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材料要求:个人简介、名师心得以一个电子文档(WORD)提交,并以本人名字为文档名(人名.DOC)。照片以JPG格式提交,以本人中文名字为文件名(人名.JPG)。
3.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二、第十二届陕西省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
请各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21号)(见附件2),从本单位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教师参加2020年第十二届陕西省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已获陕西省教学名师奖的教师本次不再推荐。
学校将从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及各学院推荐的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3名教师参加2020年第十二届陕西省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初步资格审查,择优推荐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将联合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对候选人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通过审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报主管校长批准、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公布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人选和推荐参加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的候选人名单。
4.请各学院于10月2日(第5周周五)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候选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严格核查候选人评选资格,确保候选人在师德师风、教学过程、科研成果等方面无违规违纪、失信舞弊、弄虚作假等,评选出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师生群众公认、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2.《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陕西省普
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20〕21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