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8号)精神,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流专业项目实施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一流专业综合建设类重点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重点项目”)评选及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四个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选类别
1.校级重点项目
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一流专业项目实施办法》,评选2021年度校级重点项目。
2.省级教改项目
2021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将从本次评选的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
以上项目申报参照《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21-2023年)》(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项目研究应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具备显著的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四个一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项目,不再申报。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校级综合建设类重点项目具体要求
1.校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立项首次拨付经费50%,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
2.校级重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3.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4.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5.项目参与人(本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学院或跨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非本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6.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及校级课堂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主持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推荐名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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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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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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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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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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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限报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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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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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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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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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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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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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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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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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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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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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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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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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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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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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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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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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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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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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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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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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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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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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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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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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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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限报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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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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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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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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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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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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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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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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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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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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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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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级教改项目具体要求
(一)项目类别
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分重点攻关、重点、一般三类层次。同时设立一批专项项目,专项项目不占学校指标。专项项目说明如下:
1.学会专项:为发挥相关学会对高校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省高等教育学会、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和省高等教育数据中心和西北地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院可结合工作特点单独申报,分别推荐2-4项。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可推荐3-5项。
学会专项由相关单位组织,学校不统一组织申报。
2.青年专项: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青年教师思维活跃、善于创新的优势,特设立青年专项。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1日出生)的均可申报,每校可推荐1项。青年专项将从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项目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推荐申报限额的30%内。
3.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上一轮延期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立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4.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5.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可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学校本科项目推荐名额14项,青年专项推荐1项。继续教育项目推荐名额2项,由继续教育学院按限额统一遴选后,报教务处。三类项目汇总后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厅。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1.《2021年度一流专业综合建设类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流专业综合建设类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4日(第4周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1),联系电话:82202286,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21—2023年)
2.2021年度一流专业综合建设类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一流专业综合建设类重点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