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2005)106号
关于授予艺术设计专业为
200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级名牌专业的决定
各院(系),部、处(室):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评选2005年校级名牌专业以及推荐参评省级名牌专业的通知》(西建大教字[2005]005号)文件精神,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级名牌专业评估方案》规定,经过对2005年各院(系)所申报参评专业的集中评审和公示,并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艺术设计专业为校级名牌专业。
同时,为加强对名牌专业的建设,学校将对校级名牌专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希望名牌专业所在院(系)加大对该名牌专业的建设力度,专款专用,确保名牌专业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