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做好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经多方协调研究决定下学期的学期计划安排从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始进行,请各院(系)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做好下学期学期计划录入和教学进度表安排,以便教务处按时完成下学期学期计划的核对和排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只录入各专业的下学期执行计划,具体内容包括:理论课程的上课起至周数、课程设计的具体周次、实习(金工实习除外)具体周次;
2、 录入工作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计划”列表中的 “打开学期计划”栏目中进行;
3、 在录入过程中,应认真核对学期计划与课程库中的课程信息,若有不符时,要及时更正,以免影响排课。
各院(系)务必于9月21日前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学期计划,并将签字和盖章的学期计划打印稿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