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以下简称“原则意见”)和《关于开展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西建大教〔2015〕45号)精神,为做好全校各专业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程序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院(系)修订和论证方案阶段。
1.3月25日(第3周周五)前,各院(系)完成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并着手开展本院(系)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修订工作。
2.4月29日(第8周周五)前,各院(系)召开培养方案论证会,邀请本专业同行专家、企业或行业专家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核。
各院(系)论证工作安排确定后,请及时将论证专家组名单、会议时间、地点等,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将根据情况安排人员参与各院(系)培养方案的论证工作。
3.5月13日(第10周周五)前,各院(系)按照论证专家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形成培养方案终稿,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
(二)第二阶段:学校集中检查阶段。
5月16日-5月27日(第11-12周),学校成立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检查专家组,参照《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项检查评审指标(试行)》(见附件),重点围绕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科学性、规范性开展集中检查。
集中检查的形式:首先由各院(系)主管院长对本单位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组织、安排进行整体的介绍;再由各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对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思路、问题及特色等进行讲解和说明,每个专业汇报控制在15分钟以内;最后,专家组反馈意见,并与各专业负责人进行研讨。
集中检查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是本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专业和教研室负责人的积极性,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各院(系)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原则意见》,按照《原则意见》、国家专业规范、专业认证评估标准等的要求,结合学校和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本院(系)各专业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3.各院(系)在修订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应做好本单位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修订工作。学校将于本学期开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的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项检查评审指标(试行)
教务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