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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关于做好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2    点击数:    来源:

各有关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评估检查

(一)检查对象:绘画专业。

(二)自查材料:

1自查报告。严格按照《2013年新设专业检查自查报告提纲》进行撰写。

2.《2013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

3.支撑材料。反应专业建设成效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请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自评,自查材料按自查报告、《数据表》、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

二、2014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建设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车辆工程专业。

(二)自查材料: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

请按照《2014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基本要求》撰写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材料完成时间99日;

(二)校内审核: 915,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对两个新办专业的自查材料进行校内审核;

(三)材料修改完善: 916-23日;

(四)材料公示及报送: 926 1014

请有关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新办专业顺利通过检查。详细要求及申报表格见附件《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2202286

 

附件: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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