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评估检查
(一)检查对象:绘画专业。
(二)自查材料:
1.自查报告。严格按照《2013年新设专业检查自查报告提纲》进行撰写。
2.《2013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
3.支撑材料。反应专业建设成效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请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自评,自查材料按自查报告、《数据表》、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
二、2014、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建设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车辆工程专业。
(二)自查材料: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
请按照《2014、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基本要求》撰写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材料完成时间:9月9日;
(二)校内审核:
9月
15日
,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对两个新办专业的自查材料进行校内审核;
(三)材料修改完善:
9月
16日
-23日;
(四)材料公示及报送:
9月
26日
—
10月
14日
;
请有关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新办专业顺利通过检查。详细要求及申报表格见附件《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2202286。
附件: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