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普通高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52号),为做好我校陕西普通高校“一流专业”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十二五”期间,列入国家级、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所属专业。
2.部属院校,学科评估排名全国前20%的学科所属专业。省属院校,学科评估排名全国前30%的学科所属专业。
3.战略性新兴专业、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每校不超过2个。
4.特色鲜明,对行业、区域发展支撑有力,发展后劲持续增强相关专业。每校不超过2个。
二、项目类型及遴选方式
1.项目类型
(1)建设项目(150项左右)。入选专业通过建设,综合实力可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培育项目(350项左右)。入选专业通过建设,特色鲜明,可达到行业、区域领先水平。
2.遴选方式
“十三五”期间,一次遴选,持续支持。
二、工作要求
1.学校“十二五”期间获准国家级、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专业(见附件1)均需按要求进行申报。
2.学校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前30%的学科(见附件2)所属专业均需按要求进行申报。
3.功能材料、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2个战略性新兴专业需按要求申报;文学院等相关院(系)可按要求遴选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进行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遴选推荐2个战略性新兴专业、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参加“一流专业”项目的评选。
4.各院(系)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和遴选特色鲜明,对行业、区域发展支撑有力,发展后劲持续增强相关专业进行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遴选推荐2个此类专业参加“一流专业”项目的评选工作。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
(1)申报院(系)填写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2)专业培养方案,文件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学校统一提供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院(系)和申报专业无需提交。
(3)专业自述:字数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需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专业自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专业办学历史沿革,办学特色;专业办学水平及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如专业是否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专业参加住建部专业评估和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情况,社会评估机构对专业的评价情况,高水平学科平台支撑情况等;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专业教师获准高级别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的情况,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等。
2.申报时间
(1) 2016年12月5日(第14周周一)上午12:00前,院(系)统一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和专业自述,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xyjk@163.com。
(2)2016年12月7日(第14周周三)前,学校完成“一流专业”项目遴选推荐工作,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陕西普通高校“一流专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袁广亮,联系电话:82202286。
附件:1.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名单
2.学校2012年学科评估排名全国前30%的学科名单
3.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