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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教〔2017〕1号: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02    点击数:    来源:

相关院(系):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73号)和《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17年学校艺术学院的绘画专业需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绘画专业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修业年限

批准时间

130402

绘画

艺术学

四年

20133

二、审核程序及办法

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的审核程序及办法如下:

1.相关专业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1),向学校提出申请。

2.专业所在院(系)组织专家评议组对专业进行审核。

1)专家评议组的要求:专家组由5-7人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聘请校外专家人数应在三分之一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专家组的审核评议程序如下:

①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

②专家组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

③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评审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2/3票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

④专家组向申请专业反馈评审意见。

3.院(系)将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报送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后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审核材料及时间要求

1.本次审核工作应于414(第7周周五)前完成,请相关院(系)于414前将《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发送至jxyjk@163.com

2.请相关院(系)提前将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安排及专家评议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袁广亮,联系电话:82202286

相关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以本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和梳理专业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新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

2.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教务处

                                     20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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