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8〕11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学分制教学组织及教师挂牌上课等教学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校学分制改革步伐,持续推进教师挂牌上课及学生跨专业选课,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等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1.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共20周,2018级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的开学前1周和开学后第1周,学分3.0,周学时2K。新生入学教育安排在开学后第2周,第3-18周为理论课程教学周,19、20周为考试周。
2.2017级第1-18周为理论课程教学周,19、20周为考试周,理论课程教学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集中实践教学周。如个别专业有特殊教学需要,可在理论课程教学周内避开理论课程上课时段,利用下午或其他时间安排实践教学环节。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如学时较长,可接续假期连排。
3.2017级机械类专业《金工实习》等课程不再安排集中实践周,编排在理论教学周内下午轮流进行。
二、上课节次安排
下学期继续试行全天12节次教学安排,上下午各4节,晚上2节,上课时间不变,中午12:10-12:55、13:00-13:45增加2节课程。雁塔校区原则上中午不安排课程。
上下午一般安排理论课程教学,中午及晚上一般安排设计、实验、上机及制图等实践教学环节,周末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辅修专业课程及少量实践课程。
三、挂牌上课及跨专业选课等教学任务安排
1.2018、2017级通识核心课程继续推行教师挂牌上课,课程预计修读学生人数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应合理配备师资,保证预计任务教师人数与实际挂牌教师人数比例不低于1:1.2,力争实现差额挂牌。
2.学院内面向多个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凡任课教师大于等于2人,均应实行教师挂牌上课,课表编排时优先排课。
3.下学期继续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跨专业选课,学院应积极选取内容适宜、难度适中的专业概论类课程作为通识拓展课程,面向其他学院学生开放。
4.鼓励任课教师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强化网络资源辅助提升教学质量,对于进行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的课程,如有特殊教学安排要求,应在教学任务填报时标注说明,课表编排时优先排课。
四、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各年级开设辅修专业教学安排为:2015级学生进行第5学期毕业设计(论文),2016级学生进行第3学期课程学习,2017级辅修专业学生报名拟于4月中旬进行,届时根据报名修读人数情况,确定安排第1学期课程。
2.2017级拟开办的辅修专业为: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会计学、英语专业。相关学院应严格按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落实下学期辅修专业教学任务,于5月4日(第9周周五)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录入及核对工作,并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综合科。
3.辅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2017级为周五7-12节及周六1-10节,2016级为周六1-10节。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
4.为便于课表编排时相互搭接,相关学院在安排辅修专业教学任务时,应尽量选用承担有草堂校区教学任务的教师。对于在草堂校区未承担其他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在草堂校区开设通识拓展课程。
5.辅修专业学生的学业导师已配备,并建立了联络群,各开办学院应加强对学业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辅修专业的设置、具体教学要求等,同时建立健全学生与教师间常态化的信息交流机制,督促学业导师及时解答学生辅修专业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下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的安排工作,纸质版报送教学研究科。
(1)教学计划:4月20日(第7周周五)前。
(2)教学任务:5月4日(第9周周五)前。
(3)教学进度:5月11日(第10周周五)前。
2.2018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将在6月1日(第13周周五)结束。为保证下学期课表编排工作按时进行,请各学院组织各专业提前确定2018级新生第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并按时将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于本学期末完成2018级全部教学计划的录入工作。
3.各学院在安排教学进度时应注意课程先行后续,各专业推荐课表周学时应相对均衡,理论课程平均周学时不超过25。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活动。
4.下学期课表编排将于本学期5月14日(第11周周一)开始。编排时教务处将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学院已录入教学任务的完善程度依次进行。
5.课表编排时课堂教学一般每日不超过4学时,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应综合考虑。对于开展小班授课和教学改革需使用活动桌椅教室的课程,优先排课。
教务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