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8〕27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春夏学期)学分制教学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继续推进教师挂牌上课及学生跨学院选课,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春夏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等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1.下学期共20周,包括春季学期18周(1-18周),夏季短学期“2+X”周(19-20周及利用假期安排的“X”周)。
2.1-17周为理论教学周,17周周四起及18周为考试周,19-20周主要进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短期课程、创新创业和学术交流活动等,时间较长或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可利用假期安排“X”周。
二、上课节次安排
下学期雁塔校区全天安排10节课程,上下午各4节,晚上2节,草堂校区全天安排12节课程,上下午各4节,中午2节,晚上2节。上下午一般安排理论课程教学,中午及晚上一般安排少量实验、制图、上机等实践教学环节,周末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实践教学环节或体育教学项目课程。
三、挂牌上课等课程教学任务的安排
1.2018、2017级通识核心课程继续推行教师挂牌上课,课程预计修读学生人数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教务处将在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统计相关数据,将教学任务下发至开课学院。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原则上应保证预计任务教师人数与实际挂牌教师人数比例不低于1:1.2,鼓励差额挂牌。
2.各学院应督促全体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简介,对于挂牌上课课程,各学院应组织教研室完善课程简介,审核任课教师个人简历,教务处将在选课前向学生进行宣传。
3.学校鼓励小班授课,教学任务班级最大规模一般不超过150人。学院内面向多个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凡任课教师大于等于2人,均应实行教师挂牌上课,课表编排时优先排课。
4.夏季短学期课程各学院应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学业指导等课外活动的同时,结合专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短学时的专业选修课程等课内教学内容,鼓励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书院等开设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的通识拓展课程。短学期课程统一编排在19-X周开课及考核,各学院在教学任务安排时应予以标注。
5.下学期非机械类专业《金工实习》仍然采取模块化排课,独立设课实验继续推行网上预约。各学院应认真核对本学院各专业《金工实习》的安排,特别是对于2017级要搬回本部的相关专业,请务必在下学期完成《金工实习》课程的修读。
四、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2017级辅修专业学生进行第2学期课程学习,2016级学生进行第4学期课程学习,2015级学生继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2.相关学院严格按照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落实下学期辅修专业教学任务,于11月2日(第9周周五)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录入及核对工作,并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综合科。
3.辅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2017级为周五7-10节及周六1-8节,2016级为周六1-8节。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下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的安排工作,纸质版报送教学研究科。
(1)教学计划:10月19日(第7周周五)前。
(2)教学任务:11月2日(第9周周五)前。
(3)教学进度:11月9日(第10周周五)前。
2.各学院在安排教学进度时应注意课程先行后续,各专业推荐课表周学时应相对均衡,理论课程平均周学时不超过25。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活动。
3.下学期课表编排将于本学期11月12日(第11周周一)开始。编排时教务处将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学院已录入教学任务的完善程度依次进行。
4.课表编排时课堂教学一般每日不超过4学时,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应综合考虑。对于开展小班授课和教学改革需使用活动桌椅教室的课程,优先排课。
教务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