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18〕29号
关于开展2016年择优立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加强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14〕6号),为加强学校专业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择优立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学校择优立项专业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分“学院自查—学校检查”两个阶段。
(1)学院自查:12月14日(第15周周五)前完成。
(2)学校检查:12月28日(第17周周五)前完成。
2.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参加研究和建设的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与目标,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3.学校将根据实施办法,严格对照项目立项申请表中拟定的内容进行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视其严重程度,给予诫勉、警示、终止项目等处理。
三、检查材料
1.中期报告: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报告》(一式三份,见附件2)。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2月14日(第15周周五)。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2016年择优立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袁广亮,联系电话:82202286。
附件:1.2016年择优立项专业建设项目名单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报告
教务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