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0〕16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学分制教学组织安排及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课表编排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说明及课表编排要求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共19周,2020级军训时间预计安排在2020年9月17日-30日(第3周周四-第5周周三),暂定从第7周起开始上课;2019-2017级、建筑学院2016级学生1-17周为理论教学周;全校各年级18-19周为考试周。
2.各学院应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工作,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3.各专业期末集中考试周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门,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不得安排任何课堂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二、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
1.各学院应于本学期将2020级培养方案课程信息全部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认真对照各专业各年级培养方案,做好下学期教学计划录入、核对工作。
2.各学院安排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时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类课程及外籍教师或学生相关课程,可通过调整开课学期、实践地点等方式,保证各专业每学期学时分布均匀合理。
3.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提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对于教学基本技能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授、副教授,特别是教学名师和知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确保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4.2020、2019级通识核心课程继续推行教师挂牌上课,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原则上应保证预计任务教师人数与实际挂牌教师人数比例不低于1:1.2,鼓励差额挂牌。学院应明确挂牌上课专业课程,在报送纸质版教学任务时备注“挂牌课程”。
5.安排通识拓展课程教学任务时,特别是为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开设的课程,学院应明确课程开设面向对象(专业、年级)。
6.各学院应严格做好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新开课程、开新课程等课程资格审批工作,审批表随教学任务一同报送,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学任务时,务必在“备注”栏中标注。
7.各学院应认真做好下学期开设混合式教学课程大纲的审核工作,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填写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计划表》(见附件2),并随教学任务一同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学任务时,务必在“备注”栏中标注。
8.每学期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并开课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新开课程、开新课程等进行教学检查及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同时在教学秩序检查时重点关注,评价情况及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业绩考核及教师工作量认定核算依据。
三、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各年级开设辅修专业教学安排为:2017级工程管理、英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进行第5学期毕业设计(论文),2018级辅修工程管理、英语专业学生进行第3学期课程学习,2019级辅修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报名已于6月份进行,根据报名修读人数情况,确定安排第1学期课程。
2.2019级拟开办辅修专业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为2019级周五9-12节及周六1-10节,2018级周六、周日1-10节。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做好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合理搭接。
四、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7月10日(第20周周五)前,将下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将下学期教师、班级课表、停开课程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管理科。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课表编排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混合式教学课程计划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