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0〕19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春夏学期)学分制教学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春夏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1.下学期共20周,包括春季学期18周,夏季短学期“2+X”周。其中,1-16周为理论教学周,17-18周为考试周,19-20周主要进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短期课程、创新创业和学术交流活动等,时间较长或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可利用暑期安排“X”周。
2.各专业期末集中考试周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门,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不得安排任何课堂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二、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
1.本学期各学院应认真对照各专业各年级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好下学期教学计划录入、核对工作。
2.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对于教学基本技能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安排课堂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授、副教授,特别是教学名师和知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确保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3.2020、2019级通识核心课程继续推行教师挂牌上课,安排教学任务时,原则上应保证预计任务教师人数与实际挂牌教师人数比例不低于1:1.2,鼓励差额挂牌。报送纸质版教学任务时,应明确挂牌上课课程并备注“挂牌课程”。
4.安排通识拓展课程教学任务时,特别是为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开设的课程,学院应明确课程开设面向对象(专业、年级)。
5.各学院应严格做好下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新开课程、开新课程等课程资格审批工作,审批表或计划表随教学任务一同报送,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学任务时备注课程类型;每学期教务处将对上述开课课程开展教学检查及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结果作为学院业绩考核及教师工作量认定核算依据。
6.各学院应认真落实夏季短学期课程,丰富课程形式及内容,鼓励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学业指导等活动,开设创新性、综合性、高阶性等开放性实验教学课程或通识拓展课程,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行业、企业专家开设短期特色课程、讲座等。夏季短学期课程统一在19-X周开课及考核,总学时数不得低于30学时。
7.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学院安排下学期教学工作时,应积极做好应对教学工作预案,合理安排校外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类课程及外籍教师或学生相关课程。
三、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2019级辅修专业学生进行第2学期课程学习,2018级学生进行第4学期课程学习,2017级学生继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2.相关学院严格按照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落实下学期辅修专业教学任务,于11月2日(第10周周一)前,完成教学任务的录入及核对工作。
3.辅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2019级为周五7-10节及周六1-8节,2018级为周六1-8节。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并先行试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下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进度的安排工作,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教学计划:10月23日(第8周周五)前。
2.教学任务(含辅修专业):11月2日(第10周周一)前。
3.教学进度:11月9日(第11周周一)前。
教务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