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0〕21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深入推动课堂改革,全面打造“金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是组织教学活动、编写选用教材、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制定考核说明和评分标准、指导学生学习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强化立德树人,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探索思政课程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充分发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课程学习目标和学习成果中体现“课程思政”和“创新创业”教育元素,落实“课程思政”和“创新创业教育”与具体课程的深度融合,不断强化课程育人成效。
(二)对标标准,形成有效支撑保障。围绕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遵循“两性一度”标准(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体现“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课程教学目标要全面、规范、准确,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形成有效支撑。
(三)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课程体系,注重科学性与思想性。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处理好“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之间的衔接与统一,规划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创新创业类、美育劳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通识核心及通识拓展课程;精心梳理与设计专业基础及专业方向课程体系;统筹考虑实习、实验、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及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既要保证相关知识的整体性,又要避免课程之间知识的重复或遗漏。
(四)动态更新教学内容,体现教学改革成果。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专业特色,深入挖掘课程教学特色;鼓励多采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信息化教学方式,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内容深度融合;汲取学科专业前沿科研成果,充分体现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打造“金课”。
(五)加强过程考核评价,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严格过程考核管理,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第三章 基本内容、格式及要求
第四条 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包含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分、总学时/课内实践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型、开课单位、适应对象、先修课程、建议教材及参考书)、课程教学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课内实践教学内容及要求、学时分配、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等内容;对于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课程教学大纲还包括线上教学资源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安排。
第五条 基本格式
课程教学大纲按照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分为2种格式。双语教学课程及全英文教学课程则选择线下课程模板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模板,全部修订为中英对照课程教学大纲。具体格式见附件。
第六条 编写要求
大纲格式和内容应按照学校要求规范编写,文字简明扼要,语义严谨明确,名词术语规范。
(一)课程类型
在“通识核心课程、通识拓展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中选一种。
(二)课程编码
与学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课程库中的课程编码一致,培养方案中调整或新开的课程各开课单位需在系统中重新申请编码。同一编码、相同学时学分课程应编制统一的课程教学大纲,同一编码、不同学时学分课程应明确区分具体开课对象。
(三)建议教材及参考书
优先选用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和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选用公认高水平教材或公开出版的特色自编教材。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等应清晰、准确。
(四)课程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描述要内容全面、文字规范准确,在总体描述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目标基础上,突出强调课程思想政治教学目标,同时具体表述学生应达到的具体能力目标,明确每项能力目标所对应的毕业要求。
(五)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
课程教学内容以“章节”为单位进行简述,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表述教学要求,明确各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
(六)课内实践教学内容及要求
课内实践教学指除课堂理论授课以外的各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实习、参观、课内实验、上机、大作业等。对课内实践教学环节,均需写明教学类型、内容及要求等。无课内实践教学环节的应注明“无”。
(七)学时分配
按章节注明讲课、实验、上机、讨论、习题等各类教学环节所需学时。
(八)课程思政教学设计
根据不同学科的性质特点和课程特色,深入挖掘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准确表述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注重课程思政教学方法创新,灌输与渗透、理论与实际、历史与现实、显性与隐性相结合。每门课程至少设计5处课程思政教育融入点。
(九)创新创业教育元素设计
应融入课程教学大纲设计的各个环节,如“课程教学目标”要结合课程实际增加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相关内容;教学内容部分增加国际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实践经验、创新创业案例等内容或整体章节;教学方法和过程考核中,适当增加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教学方法和测验等。
(十)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加强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考核方式,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成绩中的比重,明确各种考核方式在课程考核中所占比例,严格学生出勤不得超过课程总评成绩的10%。
第七条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要求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平台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平台应具有完善的教学后台数据统计功能,不包括微信、QQ等通讯软件或独立建设的网站,若教学过程引入外部课程,请明确课程名称及开课学校。
(二)线上教学资源设计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要根据课程教学设计明确各类教学元素的应用频次,其中通知公告、平时作业、阶段测验及线上答疑每教学周不少于1次。实际教学过程中,线上教学资源数量及应用频次不应少于计划数量。
(三)线上线下教学安排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安排要明确各章节教学内容的具体教学形式,教学形式包含线上自学、课堂讲授、实践教学、互动讨论等,线下教学学时不能少于课程总学时。
(四)线上学习成绩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的过程考核成绩必须包含线上学习成绩,线上学习成绩占过程考核成绩比例不高于50%。
第四章 制定(修订)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 凡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同步进行制定(修订)。
第九条 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归属单位负责制定(修订)。其制定(修订)须在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系、所)主任主持下,经充分调查研究、认真论证后,指定课程负责人执笔编写。
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系、所)主任和专业骨干教师,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研讨;组织邀请校内外专家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评定,提出评审改进意见。
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经教研室(系、所)主任审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主管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执行。
第十二条 课程教学大纲由课程归属单位制定(修订),所在学院统一管理。任课教师在开展课程教学前,学院应组织其认真学习并掌握所讲授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十三条 为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各教学单位应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课程教学大纲有效实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如学科专业建设、社会产业发展等对课程教学提出新要求,需调整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课程归属教研室(系、所)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学院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生效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若干规定(暂行)》(西建大教字〔2005〕009号)同时废止。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