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1〕10号
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四年大修,逐年微调”的原则,为做好2021级全校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本次修订范围为2021级计划招生所有本科专业,包括安德学院4个本科专业、国际教育学院招收留学生的本科专业、各辅修专业等。
2.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和总体要求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西建大〔2020〕4号);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管理办法(修订)》(西建大〔2016〕60号)。
3.各专业应依据《本科专业国家标准》及专业评估认证标准要求,毕业总学分应控制在《本科专业国家标准》平均学分之内(见附件1);对于纳入评估认证体系的专业,毕业要求严格按照评估认证标准执行,在控制总学分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学分设置比例。
二、修订内容及要求
1.各专业应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依据《本科专业国家标准》及专业评估认证标准,秉承“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凝练专业优势特色,加强课程思政、双创教育、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
2.在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培养模式,微调课程体系,细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明确详细毕业要求,制定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矩阵、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矩阵,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明确专业核心课程,明确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可进行成绩学分转换的课程等。
3.开展大类招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基础学科拔尖人才、辅修、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应根据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教育招收留学生专业应进一步规范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提高国际化教育水平。
三、课程设置要求
1.进一步落实完善“1+1+X”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在面向全部本科生开设1门《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各专业应重点建设至少1门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专业必修课程和“X”门创新创业选修课。
2.认真落实夏季短学期课程,丰富课程形式及内容,鼓励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学业指导等活动,开设创新性、综合性、高阶性等开放性实验教学课程或通识拓展课程,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行业、企业专家开设短期特色课程、讲座等。
3.2021级课程代码采用2021版教务管理系统新编码规则,全校通识核心课程设置(见附件2)较2020级仅《军事理论》课程学时有所调整,理论学时由原24学时调整为16学时,总学时及总学分保持不变;如专业需特色化设置全校性通识核心课程,应在培养方案制定完成前主动与开课学院沟通开课需求。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1级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审定工作;各专业应充分调研,提出修订方案,聘请行业专家、评估认证委员会委员、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论证审核;经学院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学院领导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31日(第14周周一)前提交培养方案至教务处备案。
2.大类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应明确分流方案,统一大类培养阶段课程设置及学分,随专业培养方案一同提交教务处备案。
3.培养方案编制完成后,学院应组织各开课教研室针对2021级培养方案新增或调整的课程,于本学期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修订工作,并于2021级新生入学前将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的教学进程安排编印成册,向专业教师和学生公布,同时做好对学生选课的指导。
附件:1.2021级毕业总学分执行标准及要求
2.2021版通识核心课程平台一览表
3.培养方案模板及教学计划(附表1-6)
4.大类招生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