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
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1〕16号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组织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自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开始,本科生教学管理各环节在2021版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正式启用。本学期已组织各学院进行系统数据迁移、录入完善等工作,为规范管理流程,做好教学组织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及课程库维护
1.培养方案维护
(1)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组织运行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专业应根据学校审核备案后的培养方案内容,梳理课程信息及毕业学分条件等统一导入新系统。各专业须认真核对导入内容,提交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及主管教学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培养方案启用后,全部课程信息及毕业学分条件等面向学生公开,学生登录新系统个人账号后可自查个人学业完成情况。如确须调整,各专业应充分调研,提出修订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核、学院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学院领导审议通过后,提出专业培养方案变更申请。
2.课程库维护
为保证新老系统顺利过渡,2018、2019级培养方案使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代码,自2020级开始培养方案课程代码采用新编码规则,新旧课程代码不可混合使用。课程代码、名称、学分应保持唯一性,新编码规则详见附件。新增或修改课程由各专业在新系统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更新课程库。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安排
1.每学期教务处统一根据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生成下学期教学计划。各专业应及时在新系统完成教学计划核对,对停开课程进行设置。教学计划核对无误后,教务处统一下达拟开课教学任务,每学期第8周前各学院应在新系统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填报。
2.各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应提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对于教学基本技能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全面落实教授、副教授,特别是教学名师及知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确保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3.实习、课程设计等整周进行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应统一在新系统“实践专周”功能模块下设置。各专业应提前做好实践专周课程维护,填报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起始周次,落实教学任务。
4.教学任务落实后,各学院应组织开课教师填写双语、全英文、混合式课程教学计划表及新开课、开新课审批表,开展资格申请、审批工作,在教学任务填报时勾选相应课程标签,审批表随教学任务一同报送。教务处将对通过审核并开课的各类课程进行教学检查及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业绩考核及教师工作量认定核算依据。
5.教学任务填报后,各专业应在新系统“教学任务教材指定”中录入下学期开设课程需选用教材并审核。如教材未列入系统数据库,可通过“新增教材申请”导入教材信息,完成教材指定与审核。
6.教材选用工作应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原则,教师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学院审核。学院应组织教师统一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优秀教材等;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
三、下学期教学周安排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共19周,自2021年8月29日至2022年1月8日。
2.2021级军事训练安排在2021年8月23日-9月5日,共2周(14天),理论课程教学周为3-17周,2020-2018级、建筑学院2017级理论课程教学周为1-17周。全校通识核心课程授课第17周周五(12月24日)前全部结束,18-19周为考试周。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
3.各专业期末集中考试周安排的考试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超过5门,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一般不安排任何理论课程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四、辅修专业教学安排
1.下学期2018级辅修工程管理、英语专业学生进行第5学期毕业设计(论文),2019级辅修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进行第3学期课程学习,2020级辅修英语、法学专业学生报名已于6月份进行,根据报名修读人数,确定安排第1学期课程。
2.辅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为2020级周五9-12节及周六1-10节,2019级周六、周日1-10节,期间不安排主修专业课程教学。相关学院应根据本单位辅修学生的整体情况,合理安排专业课程,做好辅修课程与主修课程合理搭接。
五、课表编排说明
1.学院课表编排工作安排在第17-19周进行,学院可按专业年级进行相应课程课表编排,具体时间及要求见附件。预计第20周开放学生网上选课,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2.教务处统一排课课程包括全校通识核心课程、大学物理实验以及金工实习,开课单位排课课程包括辅修课程、化学实验、创新创业基础,学生学院排课课程包括面向本学院学生开设的各类专业课程。
3.新系统排课操作简便,新增多项功能。
(1)排课界面可视化,拖拽相应任务即可排入指定节次;法定节假日已提前设置,排课时可自动避开;针对上机及制图课程的特殊教学需求,相同教学班同一时间可安排多个机房或制图教室。
(2)“实践专周”设置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优先排入课表。多人合带课程可按照教师实际授课顺序及学时进行排课,并作为年终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的依据。
(3)系统新增自动通知提醒功能,可根据上课时间向任课教师发送首次开课提醒邮件或短信。请学院收集整理任课教师姓名、工号、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由教务处统一更新系统教师信息。
六、时间安排
1.请各开课单位于7月12日18:00(第20周周一)前,将下学期教学任务、指定教材及各类课程开课审批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学研究科;将下学期教师及班级课表、停开课程纸质版,各单位教师信息电子版报送教学信息管理科。
2.各学院排课权限将于7月16日18:00(第20周周五)关闭,关闭后如需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均须按规定办理调停课。学院应在本学期放假前向任课教师发放纸质版课表,课程上课时间、地点以学院下发的纸质版教师个人课表为准。
为保障下学期教学秩序稳定,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深入学习新系统教学组织相关功能操作方法,做好各专业培养方案维护、教学任务安排、课表编排及纸质课表发放等工作。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教学组织安排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