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
学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1〕18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
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
按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审核办法》(陕学位〔2014〕1号)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现设本科专业2021年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1〕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1年学校建筑学院的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需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业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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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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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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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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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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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0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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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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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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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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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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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程序及办法
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的审核程序及办法如下:
1.相关专业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1),向学校提出申请。
2.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评议组对专业进行审核。
(1)专家评议组的要求:专家组由5-7人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聘请校外专家人数应在三分之一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专家组审核评议工作程序如下:
①专家组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函评,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
②专家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
③专家组决议,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评审决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获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
④专家组向申请专业反馈评审意见。
3.学院将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报送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后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电子版 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jxyjk@163.com 。提前将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安排及专家评议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以本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和梳理专业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新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表
2.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2日